普及慈善意识,传播慈善文化,弘扬优良传统美德;致富思源,义利兼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
慈善组织、红十字会要高效运转,增强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让每一份爱心善意都及时得到落实
“慈善事业是惠及社会大众的事业,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慈善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日益显现。”2006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这样评价慈善事业。
改革开放后,我国慈善事业蓬勃兴起,以慈善组织为代表的各类慈善力量迅速发展壮大,社会慈善意识明显增强,各类慈善活动积极踊跃,在灾害救助、贫困救济、医疗救助、扶老助残和其他公益事业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
如今,我国现代慈善事业的整体发展规模、社会参与程度、慈善组织建设和法治建设都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弘扬美德致富思源
早在2002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就提出,要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同时,普及慈善意识,传播慈善文化,弘扬优良传统美德,通过广泛开展慈善活动,聚集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推进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准的提高。
2007年1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栏目中发表了题为《在慈善中积累道德》一文。他指出,树立慈善意识、参与慈善活动、发展慈善事业,是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
1991年,一双“我要读书”的美丽大眼睛曾唤起全国人民对希望工程的关注。截至2019年9月,希望工程已累计接收捐款152.29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99.42万名,援建希望小学20195所。希望工程带动了慈善精神如蒲公英的种子般随风播撒,扎根在社会各个角落。
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广大民营企业要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致富思源,义利兼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助力脱贫参与治理
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太原主持召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时,要求对因病致贫群众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
打赢脱贫攻坚战,慈善力量大有可为。福建省原政协副主席、福建省慈善总会会长叶家松介绍,福建省慈善总会于2002年8月成立,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亲自到会祝贺。十几年来,福建省慈善总会先后筹集资金超过两亿元积极参与扶贫开发。
据民政部门统计,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国登记认定慈善组织已超过7500个。数据还显示,2019年全国有4.1万个社会组织开展了6.2万个扶贫项目,投入资金超过600亿元。仅在2019年9月召开的第七届中国慈展会上,就对接扶贫资金近75亿元。
如今,慈善事业的内涵和外延进一步拓展,不仅包含扶贫济困、安老助孤、赈灾救难等传统慈善内容,还进一步丰富了教育、卫生、环保等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功能。未来,在帮扶救助困难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等方面的作用将更加凸显,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党中央对新时代慈善事业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的精准定位,也对慈善事业赋予了新的光荣而伟大的使命。我们要用智慧和努力,推进慈善事业创新发展。”中华慈善总会会长宫蒲光说。
依法治善规范行为
2016年3月,习近平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开启了中国依法行善、依法治善的新时代。
今年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要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受赠财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
2月23日,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要高效运转,增强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让每一份爱心善意都及时得到落实。
“慈善法是促进社会互助、加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支柱法律。”7月,在慈善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说,要严格对照慈善法各项规定,对慈善募捐和捐赠、慈善财产、慈善服务、信息公开、促进措施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拓宽检查渠道,创新检查方式,加强法律宣传普及,推动法律规定切实落到实处。
据民政部数据,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截至4月23日,全国各级慈善组织、红十字会接收社会各界的捐赠资金约419.94亿元,捐赠物资约10.94亿件,累计拨付捐赠资金约345.19亿元,拨付捐赠物资约10.49亿件。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提出,加强对慈善组织和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监管,对互联网慈善进行有效引导和规范,推进信息公开,防止诈捐、骗捐。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说,具有慈心善行的捐赠人要合法捐赠,信守诺言;红十字会、各类慈善组织要依法及时高效、公平合理分配受赠款物,无愧捐赠人,无愧受益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捐赠款物使用情况依法严格监督,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同时,也欢迎全社会对公益慈善捐赠活动进行监督,为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作一份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