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此文,纪念崔乃夫先生。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慈善事业历经四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基本经济制度、民生保障制度和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第三次分配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慈善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广大慈善工作者的探索与实践,回顾过往发展历程,民政部原部长崔乃夫在其中作出了重要贡献。
1978年,崔乃夫从兰州大学调民政部政治部任负责人,后任民政部副部长、部长、党组书记。直到1993年,从民政部部长的岗位上任职期满卸任,他在民政部前后工作了15年。
这期间,我国慈善事业得以重新恢复发展。在此之前,“慈福利救济活动应该由国家包起来和慈善活动是伪善”的观点阻碍了慈善事业的发展。
担任民政部部长期间,崔乃夫作了大胆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提出了民政工作是社会保障、政权建设、行政管理“三个一部分”的理论框架和“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改革思路。
崔乃夫认为,老百姓的疾苦贫穷不是政府一个渠道能解决的,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援。在这一思路的指导下,民政部门在救灾救济、社会福利等方面进行了可贵的改革实践探索。
1985年,崔乃夫提出并在民政系统实施了民间捐赠旧棉衣被给贫困乡村的举措;1987年,在崔乃夫的推动下,新中国诞生后第一批“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试点发行;1991年,我国华东地区发生严重水灾,在崔乃夫的安排下,减灾委和民政部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接收、处理救灾捐赠的详细办事规程……
1991年5月,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现为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成立,崔乃夫任首任会长。在成立大会上,他提出了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系统开展社区建设工作的号召和要求,得到了许多城市的积极响应,并开始了社区建设工作的实践,在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民政部门的支持鼓励下,民间慈善力量也开始发展起来。各类基金会先后成立,一批公益项目相继实施,在整个社会掀起了捐赠热潮。
与此同时,《基金会管理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先后于1988年、1989年颁布实施,明确了基金会和社会团体的管理规范。
这一系列探索实践,让慈善的作用得以发挥,慈善的价值被证明。1994年2月12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为慈善正名,提出“社会主义需要自己的慈善事业,需要自己的慈善家”。
为中国慈善事业正名作出突出贡献的崔乃夫并没有就此止步。在崔乃夫的推动下,1994年4月12日,中华慈善总会成立,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全国性的综合慈善组织。
卸任民政部部长的崔乃夫担任中华慈善总会首任会长。在崔乃夫的主持下,中华慈善总会完善了自身的组织机构,健全了规章制度,积极募集资金,实施慈善项目,同时联合各地慈善组织,积极推动各地慈善事业发展。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通过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通过的第一部捐赠法律,也是慈善事业方面的第一部法律。我国慈善事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由此走上了快车道。
崔乃夫虽然已经不在慈善事业的一线工作,但仍十分关心慈善事业的发展。
崔乃夫与《公益时报》社创社社长刘京
2004年,在接受《公益时报》采访时,崔乃夫强调,推动中国公益事业,目前可以做的主要有三件事,或者说有三个着力点:首先是大力做好公益事业的宣传、引导、培育工作;其次是必须加强相关的法律和制度建设;再次是慈善和公益组织的自律和品牌建设。
2004年以来,我国慈善事业规模不断壮大。慈善事业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第三次分配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力量。但崔乃夫提出的这三个着力点,依然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对慈善事业的发展依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虽然崔乃夫先生已经离我们而去,但他为慈善事业发展做出的贡献,必将写入中国慈善事业发展史中。他的创新精神和真知灼见,将继续指导我们推动慈善事业向着更高质量的方向发展。
崔乃夫先生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