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今年《报告》在对“社会治理”的相关论述中提出,“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慈善事业发展。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
近年来,社会组织通过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多种方式参与到脱贫攻坚中,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公益时报》记者梳理发现,社会治理层面,“社会工作”一词,从2015年起连续4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但从2019年开始已连续3年未再写入。“社会组织”则持续写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各级民政部门共登记社会组织超过90万个,其中全国性社会组织2292个。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在接受《公益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词语的变化表现出整个《报告》更加科学。
“社会工作”未入《报告》
“社会组织”表述更科学
社会工作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职业,是促进社会改变和发展、提高社会凝聚力、赋权并解放人类的一门学科。
从2015年至2018年,“社会工作”一词连续4年写入《报告》,措辞分别从“发展、支持到促进”演变。自2019年开始,“社会工作”一词不在出现《报告》中, “社会组织”一词则持续出现,这更像是一种社会发展与时俱进的演进。
2015年报告中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支持群团组织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
2016年报告中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制度。支持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2017年报告中提出,“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改革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依法推进公益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
2018年报告中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促进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健康发展......”
2019年报告中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2020年报告中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慈善事业等健康发展......”
2021年报告中提出,“健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慈善事业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一系列国家政策文件中,“社会工作”均被提及。
根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表示,要“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推动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等方式,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在接受《公益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词语的变化体现整个《报告》更加科学。
王振耀说,一方面,慈善事业需要更广大的社会组织参与,从社会治理体系来说是实体性组织。社会工作主要是社会组织和包括政府的很多组织进行工作的一种形式,运用更加专业化,但都是依附组织存在。从政府工作报告的结构而言,“社会工作”融入社会组织更加科学。
另一方面,国家已有多项政策支持社会工作发展,在落实环节更为重视。这些年,社会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带有专业化特点,像社会工作在其他文件中要求落实到医务社工,落实到多方面的专业化社工。政府有关文件指出乡镇要设社工站,让社会工作落实到基层与民政工作结合,提升社会工作的专业性,这种表述从《报告》来说更为科学,国家在实践中更为重视。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当前,全国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成果举世瞩目。2月25日,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十三五以来, 5575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96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摆脱了“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的困境,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粮食生产连年丰收。1亿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目标顺利实现,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超过2100万套。
兜底保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底线制度安排,兜底保障是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做的最主要工作。
2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情况。
近年来,民政部全力以赴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现在有1936万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或者特困供养,占到全部贫困人口的19.6%,全国所有的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超过了国家扶贫标准,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了吃穿“两不愁”。圆满完成了党中央赋予民政部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重大政治任务。
脱贫攻坚阶段,民政部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有效参与,引导社会组织、慈善力量、专业社工、志愿者参与脱贫攻坚,使兜底保障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脱贫攻坚以来,全国社会组织共实施扶贫项目超过9万个,投入各类资金1245亿元,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作出了重要贡献。
慈善事业大力发展 执法检查力保护航
《报告》提出,大力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慈善事业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民生保障制度和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6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慈善法》,为我国传统慈善走向现代慈善、法治慈善提供了法律依据。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将其纳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整体框架,为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指引。
“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各级民政部门共登记社会组织超过90万个,其中全国性社会组织2292个。
“国家乡村振兴局”在《人类减贫史上的伟大奇迹》的“精准施策,攻克千年难题”一节明确提到“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脱贫攻坚合力。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东部省市与中西部省份开展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开展定点扶贫,军队与贫困村结对帮扶,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持续加大帮扶力度。开展民营企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建设社会扶贫网,动员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积极参与。”
近年来,多方凝聚共识,慈善事业发展步入快车道。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慈善法执法检查为慈善法发展保驾护航。
执法检查报告建议,加强精准慈善。树立精准慈善意识,多做雪中送炭的事,使项目聚焦到困难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地方。拓展慈善领域,重点发展特殊群体救助、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符合发展大局和发展趋势的项目。改进慈善项目绩效评价制度,鼓励慈善项目差异化。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慈善大数据平台,促进慈善捐赠和救助数据共享,为“精准慈善”提供数据支持。
各类人群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报告》关注的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也得到较好落实。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即将实施,首次明确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由民政部门承担,明确国家长期监护、临时监护的各种情形,并将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纳入保护范围,提出在乡镇街道层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
根据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层面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的建立,目前正在成立过程中。同时,也在积极推动省、市、县各级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特别落实民政部门的长期监护和临时监护职责。近期已经和发改委等多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来加强突发情况下的未成年人的监护。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将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的培训和指导,以及采取一些激励措施,在现有的4.8万名儿童督导员和66.3万名儿童主任的基础上,构建起适应新时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要的力量。
在养老服务方面,配合有关部门研究编制“十四五”养老服务专项规划,推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
注册志愿者已超过1.9亿人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重要方式和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