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政厅 海南教育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9-30 10:50:19

海南省民政厅 海南教育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民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级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中的积极作用,现将《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民政厅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海南省民政厅,汤宗波,65312693

海南省教育厅,符涛,65349690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陈俊先,65200862


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

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摆在社会组织工作更加突出位置,发挥部门合力,激发内生动力,完善社会组织吸纳就业政策,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引导社会组织发挥动员社会力量、链接各方资源、提供专业服务等方面优势,助力开发就业岗位、拓展就业空间、提供就业服务。各市县要按照每100个社会组织提供45个就业岗位的要求,努力实现2022-2023年社会组织领域持续增加就业岗位的预期目标,以实际行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社会组织开发就业岗位。各市县要严格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将新成立社会组织“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的法定准入条件落到实处,带动专职就业岗位增加;重点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增强城乡社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政策落地与项目实施,引导社会组织开发与承接服务相适应的就业岗位。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社会服务机构拓展服务空间,加大高校毕业生聘用力度;动员用人需求量大、社会责任感强的机构开发对技能、学历、年龄不作特别要求的岗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因地制宜开展线下各类招聘活动,及时组织动员本市县各类社会组织,针对性举办小规模、定制化招聘会,推进社会组织与求职人员精准对接;探索开展“即时快招”招聘方式,提供即时发布信息、组织对接、面试洽谈等“一站式”快办服务,满足社会组织和求职人员即时对接需求。

(二)推动社会组织稳定就业岗位。各市县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依据章程、业务范围和自身专长优势,在规范有序开展活动基础上,积极提供专业化、多样化、个性化服务,推动以事业发展支撑就业。完善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和用工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构建常态化稳岗帮扶机制;落实落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台的稳岗扩就业政策,疏通政策“卡点”、“堵点”,确保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享受相关政策红利。加大对租用民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所属园区及物业的社会组织租金减免力度,提高补贴水平,减轻运营负担。支持提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水平,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企业年金、医疗补充保险,鼓励专职工作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引导社会组织健全薪酬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推动实施人才评价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增强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人员发展后劲,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有发展。

(三)推动社会组织搭建就业对接平台。各市县要支持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和专长,发挥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与企业联系紧密的优势,依托线上线下载体,重点挖掘本地、本领域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岗位信息,掌握用人单位类型、用人岗位数量和专业技能要求,收集发布行业就业信息,主动提供就业对接服务。有序组织高校大学生到社会组织开展就业对接、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提高高校毕业生到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就业的积极性。引导社区社会组织依托“五社联动”机制,收集、发布、对接便民服务岗位信息,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推动就业促进会、就业基金会、公益性就业服务中心等人力资源领域社会组织发挥优势作用,为社会组织就业工作提供便利与支持;推动其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免费或低收费为社会组织提供招聘信息发布等就业服务。

(四)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就业培训。各市县要结合不同类型社会组织特点,组织专题培训,提升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能力水平。推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等建设,拓宽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培养渠道。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支持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其业务范围内面向城乡劳动力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所需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购买”原则筹集。支持有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深入高校、园区、企业、社区开展就业辅导服务。围绕市场需求,用好社会组织载体,重点加强针对高校毕业生和城镇青年、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的技能培训。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类社会组织培训资源优势,依法依规开展职业培训,突出通用职业素质等培训,积极开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创新校社合作模式,加强人才供需对接,鼓励社会组织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共建实训基地,通过校社双师带徒、工学交替等方式,推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人才培养,满足社会组织领域对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助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要将社会组织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纳入本地党委和政府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等统筹、规划、协调、指导范畴;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就业职能部门要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制定具体方案,完善支持举措,细化任务分解,层层抓好推进,增强政策举措、工作安排直达社会组织的穿透力。

(二)加强保障激励。各市县要用足用好财政资金补助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支持促进就业成绩突出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符合就业扶持与保障条件的,按政策予以相应支持。积极调动社会力量、社会资源参与社会组织领域就业促进工作,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对成绩突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市县要充分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加大政策宣传推广力度,加强社会组织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典型案例宣传,展现工作亮点,突出工作实绩,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组织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合理社会预期,确保稳中求进。

(四)加强统计评估。各市县要依托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年检、评估、毕业生接收、社保经办、信息公开等工作抓手,对社会组织促进就业情况进行细致摸排与准确统计;原则上,各市县每季度开展一次统计汇总与分析会商,并将情况联合报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2022年及2023年底,省民政厅将把各市县推动社会组织促进就业情况纳入市县高质量考核范围,并将其作为平安海南建设的内容提供给相关部门参考。

在省民政厅登记的省级社会组织,参照本方案落实相关部署、开展相应工作,发挥应有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