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政厅印发通知 动员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2022-04-08 10:30:14

4月3日,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动员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力量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动员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

《通知》指出,阻击疫情蔓延是全省上下共同的责任,各级民政部门要扛牢政治责任,迅速组织动员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参与疫情防控。

《通知》要求,强化自身管理,落实防控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要进一步提高防控意识,了解掌握最新防控政策,做好机构内部疫情监测、预防、报告等工作;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要做好岗前培训,配发充足防疫物资,严格落实个人安全防护措施。加强资源整合,壮大服务力量。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作用,以乡镇(街道)社工站、社区志愿服务站、民政服务机构等基层服务阵地为依托,就近就便协助做好宣传教育、体温检测、核酸检测、协助封控小区物资采购和配送、公共场所消毒和心理疏导等工作。发挥专业优势,助力疫情防控。各慈善组织要依法开展慈善活动,及时公布社会捐赠接收和捐赠物资使用情况,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广大社会工作者要发挥专业优势,为救助对象、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心理疏导、危机介入、资源链接等专业服务。广大志愿者要积极响应当地党委和政府号召,贡献志愿服务力量,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宣传引导,及时报送信息。各地民政部门要引导慈善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及时关注疫情情况通报,带头当好疫情防控宣传员,自觉抵制传播不实信息的行为,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及时总结疫情防控中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加强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