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志愿服务条例》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50号)要求,现将省级志愿服务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社会团体 | 民办非企业 | 基金会 |
海南省家园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 | 海南义家亲义工服务中心 | 海南省志愿服务发展基金会 |
海南省志愿服务联合会 | 海南省心连心义工服务中心 | |
海南省“美在心灵”大学生支教志愿者协会 | 海南省老陶义工服务社 | |
海南省留守儿童关爱志愿者协会 | 海南省互联社区志愿者资源中心 | |
海南省文艺志愿者协会 | 海南省候鸟社区义工服务中心 | |
海南省热岛保护海洋海岛志愿者协会 | 海南省关爱社区助老义工服务社 | |
海南省海南长臂猿保护志愿者协会 | 海南农信三农社区义工服务社 | |
海南省义工互助协会 | 海南阳光义工社 | |
海南省返乡大学生志愿服务协会 | 海南省爱心社区义工服务中心 | |
海南省众善关爱小动物志愿者协会 | ||
海南省心海义工协会 | ||
海南省爱心社工志愿者协会 | ||
海南省红树林生态保护志愿服务协会 | ||
海南省绿岛环保志愿者协会 | ||
海南省皓牛仁关爱老人志愿者协会 | ||
海南省暖乡大学生志愿服务协会 | ||
海南省中青公益环保志愿者协会 |
特此公告。
海南省民政厅
2021年11月2日